【市场监管】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度第一次企业公示信息和登记事项双随机抽查工作的通知 |
信息分类: 市场监管规则标准 |
文件编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20-04-23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nullnull-null-2020-0004 |
责任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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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度第一次企业公示信息和登记事项双随机抽查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市场监管局: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的规定,为进一步推进2019年度企业年报工作,省局决定对目前仍未公示2019年度年报企业的公示信息、登记事项进行一次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0年4月25日至6月30日。 二、检查对象 截至2020年4月21日,仍未公示2019年度年报的企业约51万余户,根据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注册号随机摇号,从全省企业登记数据库未年报企业中抽取全省1.96%的企业作为检查对象,约10000户。 三、检查内容 (一)公示信息检查 1.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有关规定,检查企业年度报告公示信息、即时公示信息是否真实、及时、全面。检查被抽查企业的2018年年度报告信息和应当公示的即时信息。 (二)登记事项检查 1.检查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 2.检查企业名称规范使用情况。 3.检查企业经营(驻在)期限。 4.检查企业经营(业务)范围中无需审批的经营(业务)项目。 5.检查企业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是否发生变更。 6.检查仍实行注册资本实缴制行业的企业注册资本实缴情况。 7.检查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情况。 8.检查企业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身份真实性。 四、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采取实地核查、书面检查或者网络监测等方式进行。 五、其他 (一)被检查的企业名单由省市场监管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抽取,并分发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应当综合考虑所辖区域地理环境、人员配备、业务专长、保障水平等客观因素,因地制宜选择全局内随机、局机关与市场监管分局随机、若干市场监管分局内随机、单一市场监管分局内随机等方式选派执法检查人员。鼓励各地积极探索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其他有效方式。 (二)各地要按照各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要求,注意检查人员自身安全,尽量利用电话、网络等多种形式开展抽查检查,减少当面检查和递送材料等。 (三)各地要做好抽查后续事宜处置和相关线索资料移交工作。后续处理中短期内难以整改到位的,在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后及时移交;对发现的企业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或案件线索材料,要根据各部门内设机构职责分工,尽快处理或移交本部门相关办案机构进一步调查处理,做到抽查监管工作无缝对接。 (四)检查工作结束后,请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局做好检查情况汇总工作,于2020年7月10日前将检查工作总结及检查工作情况统计表(见附件)上报省局信用监管处。 联系人:程旭亮 电话:0791-86355091 技术人员咨询电话:0791-86350031 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办公室 2020年4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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