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28号 关于成立上犹县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县属、驻县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协调劳动关系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政府、工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协商协调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中发〔2015〕10 号)、《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赣发〔2015〕21 号) 和《中共赣州市委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赣市发〔2016〕14 号)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上犹县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以下简称县三方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决策部署; (二)研究制定适应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协调劳动关系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 (三)研究分析全县劳动关系形势,组织协调、统筹解决全县协调劳动关系的重大情况和问题; (四)指导和推动全县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做好全省模范劳动关系和谐单位推荐评选工作; (五)指导各乡镇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工作。 二、组成人员 主 任:何善祥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主任:陈小华 县人社局局长 温占鸿 县政府办副主任 张苏峰 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陈昌伟 县总工会副主席 委 员:胡佳平 县劳动监察局局长 陈芳明 县总工会权益维护部部长 罗 慧 县工商联办公室主任 县三方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承担县三方委员会日常工作,胡佳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县三方委员会不刻制印章,由县人社局代章。上犹县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同时撤销。 2019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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