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府办发〔2020〕16号
上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上犹县2020年度地质灾害
防治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属、驻县各单位: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上犹县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0年3月20日
上犹县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县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县防灾减灾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避免地质灾害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江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强化“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的工作要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强统筹协调,提高防治效率,全面提升抵御地质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为建设美丽上犹提供更加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谁破坏,谁治理,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不因地质灾害造成人员死亡事故。
三、基本情况
(一)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我县属地质灾害发育地区,主要灾害类型有崩塌、滑坡、地面塌陷和泥石流等四种,经调查及巡排查,全县地质灾害隐患点共1038处,其中切坡建房的隐患点813处,另225处为公路隐患点,按隐患类型划分有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地质灾害隐患以西南部的梅水乡、东山镇、黄埠镇最为发育,其次为北东部的五指峰乡、水岩乡、寺下镇、安和乡。由于切坡建房形成的高陡边坡多,存在大量隐蔽性强的隐患点;公路、城镇建设、工业园区和矿山等工程建设又将形成新的高陡边坡和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隐患呈现增多趋势。受极端气候影响(尤其是汛期雨量偏多),局部地区的暴雨或持续强降雨,出现突发、群发性山体崩塌滑坡的可能性大。
(二)防护重点
根据多年来地质灾害发生规律分析,我县地质灾害的发生,除与地质环境因素有关外,与暴雨的时空分布及强度密切相关,同时,也受人类的工程活动的强烈影响。防护重点为:村(居)民聚居区、学校、医院、敬老院、集镇、旅游景区等切坡地段;公路、水渠两侧;山坳沟谷、岩溶区、矿区、工业园区、城镇等各类建设工地,在建和竣工不久(不足五年)的重要基础设施工程。
(三)重点防范期
我县地质灾害的发生与降水关系极为密切。预测今年4月至7月中旬以及汛后台风期,为崩滑流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
(四)重点防护区
全县设有4个重点防护区段:
1.元鱼——感坑区段:范围包括东山镇的元鱼村、中稍村、南塘村、高桥村、伏坳村、上埠村、黄竹村、沿河村、清湖村及黄埠镇的感坑村、上丰村等一带;主要防范的灾害类型为崩塌、滑坡;
2.红星——窑下区段:范围包括陡水镇的红星村、月仔村、长坑村;梅水乡的窑下村、联群村、上坪村、新建村、园村村;油石乡的大小园村、梅岭村等一带;主要防范的灾害类型为崩塌、滑坡、地面塌陷;
3.鹅形——蕉里——高洞区段:范围包括五指峰乡的鹅形村、象形村、高峰村、黄沙坑村、双宵村大部分区域;平富乡的横坑村、上寨村、庄坑村大部分区域;营前镇的蕉里村、石溪村、合河村;水岩乡的井仔村、铁石村、龙门村、爱联村、焦坑村、太乙村、金盆村;双溪乡的高洞村、卢阳村、小石门村、大石门村、水头村、右溪村一带;主要防范的灾害类型为崩塌、滑坡、泥石流;
4.珍珠——大安区段:范围包括紫阳乡的下佐村;寺下镇的珍珠村、新华村、寺下村、坛前村、富足村、新圩村大部分区域;安和乡的黄坑村、车田村、安和村部分区域;社溪镇的龙田村、龙口村、社陈村、乌溪村、大安村、狮子村、沙塅村等一带;主要防范的灾害类型为崩塌、滑坡。
重点防护区内防范崩塌、滑坡的主要地段是处于变质岩、岩浆岩、分布的低山、丘陵山区建房切坡段、城镇规划区切坡段、公路(含高速公路)边坡;防范泥石流的主要地段是五指峰乡、营前铅锌矿尾矿库和紫阳乡上犹钨矿废石堆场地;防范地面塌陷的主要地段是矿山(含关闭矿山)开采区。
四、主要措施
(一)落实防灾工作制度,突出抓好汛期防灾工作
严格执行地质灾害值班制度,在主汛期、持续强降雨和台风暴雨等极端天气时段、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抢险和处置期间,实行24小时地质灾害应急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并公布值班人员名单、联系方式及值班电话,确保信息渠道畅通;严格执行地质灾害隐患巡查制度,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的汛前排查、汛中巡查和汛后复查,并做好《地质灾害巡排查记录》;严格执行地质灾害灾情险情速报制度,发现地质灾害险情或者灾情的单位和个人应立即向当地政府和自然资源、应急管理部门报告,相关部门和村(居)民委员会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转报当地政府,同时,落实专人负责地质灾害速报和信息的收集工作,保证数据准确,做到不瞒报、不漏报、不错报。
各乡(镇)、有关单位应根据地质灾害隐患汛前排查情况,编制本单位的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各隐患点避险应急预案应明确监测、预警信号、安全撤离路线和场所等应急抢险内容。对摸排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有条件治理的,要采取必要的排水、削坡减载和压脚加固等防治措施或进行搬迁避让;未完成治理的或暂不能治理的,应对受威胁的村(居)民采取临时避让措施。各施工企业要加强对工地及其周边地质灾害隐患巡查,切实保障在建工程和施工人员安全。
(二)全面压实工作责任,完善群测群防网络体系
加强群测群防的组织领导,健全以乡村干部和群众骨干为主体的群测群防员队伍,落实防治措施;建立和完善地质灾害隐患点台账,落实防灾责任人和群测群防员,要对隐患点逐点逐户发放《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加强对群测群防员的管理,增强群测群防员的责任意识,提高监测预警、临灾避险等应急能力;落实乡(镇)地质灾害防治办公经费、乡(镇)地灾办人员补助和村级群测群防员补助,并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积极与应急技术支撑单位和我县 1/5 万地质灾害调查技术单位对接,及时更新完善地质灾害隐患点台账,提高防灾水平。各乡(镇)、单位要在3月20日前将隐患排查、防灾与监测责任人、群测群防员的落实以及“明白卡”发放的情况汇总报县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
(三)切实强化源头管控,加强农村切坡建房管理
切坡建房极易诱发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已成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必须严格控制切坡建房,对确需新建、改造和扩建的切坡建房,乡(镇)政府、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及住建等部门要协同动作,各司其职,强化切坡建房整治管理,有效防范或减少因切坡建房而引发的地质灾害。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与主体工程的“三同时”制度,在编制地质灾害易发区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基础设施专项规划时,应对规划区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对可能产生的地质灾害实施有效的防治措施;公路、水利、城市建设、矿产开发等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把建设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和工程验收关,确保地质灾害防治措施的落实。加强农村切坡建房的管理,农业农村、住建、自然资源部门要按照相关规定,从有效规避灾害风险出发,把好农村和集镇建房审批关,丘陵山区严格控制切坡建房,严禁高陡切坡建房,杜绝一切可能导致重大地质灾害的违规工程活动。
(四)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增强群众防灾减灾意识
各乡(镇)、有关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紧密结合“地球日”“防灾减灾日”“土地日”和“安全生产月”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短信、网络等现代通信媒体,组织宣传车深入乡村、学校、厂矿等形式,加大对《江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法规政策和防灾减灾科普知识的宣传普及、基本技能的培训力度;同时,各乡(镇)要利用宣传栏刊登山洪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和防灾避灾知识,对农村群众进行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广大群众自我防范和防灾自救能力;要利用脱贫攻坚结对帮扶和专项巡排查等时机,把地质灾害防治的科普知识送到居民点、学校、医院、工程建设单位和矿山企业,增强干部群众的防范意识、防灾避灾、自救互救能力。
(五)加强防治能力建设,提升基层应急处置水平
各乡(镇)要切实履行地质灾害防治职责,推进地质灾害防治体系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不断提高基层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人员有效应对突发地质灾害的技能,切实提高基层地质灾害防范能力。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十个到位”(即工作衔接要到位、责任压实要到位、巡查排查要到位、群测群防要到位、值班值守要到位、预警避让要到位、应急支撑要到位、应急协调要到位、宣传培训要到位、协调配合要到位);积极探索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经验,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点从灾后治理转移到灾前预防;加强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工作,特别是强降雨过程的地质灾害预报,完善预报预警联动机制,提高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的时效性和准确性。要充分利用多种媒体发布手段,及时将预警信息发送到防灾责任人、群测群防员和受威胁群众,提前组织转移避让,避免或减轻地质灾害损失。
五、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面落实责任。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和长期性,在思想上保持高度警惕,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牢固树立地质灾害防治是“生命工程”的思想,时刻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要把地质灾害防范工作列入民生工程发展规划、年度重点工作之中,并作为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要层层落实防治工作责任制,签订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书,明确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责任机制,确保防治责任和措施层层落到实处;要及时调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机构,配齐配强地质灾害防治办公室人员和村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员。各乡(镇)及有关部门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成员调整情况以及村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员落实情况于4月15日前以文件的形式抄送县自然资源局备案。
(二)加强部门联动,形成防灾合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广泛参与”的地质灾害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部门要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发改、工信、财政、自然资源、住建、交运、水利、林业、气象、民政、公安、旅游、教育、卫健、应急管理、扶贫、电力等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加强对城镇规划区、水利工程区、林场(站)作业区、土坯房改造和移民搬迁集中安置区、公路、铁路沿线、中小学校、医院、敬老院、风景旅游区(点)、矿山企业、尾矿库以及废石堆等相关行业领域(地段)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监测和防治工作。发现地质灾害灾险情时,各乡(镇)及有关单位应在第一时间组织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必要时采取强制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三)加大经费投入,强化工作保障。财政部门要把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安排专项资金专项用于地质灾害防治的调查、宣传、群测群防网络建设、预警体系建设以及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抢险救灾等防治工作。各乡(镇)、有关单位要配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所需的交通、通讯、监测设备等,以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正常开展。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由当地人民政府组织治理;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负责及时治理并承担治理所需经费;直接危及公路、水利、市政、电力、通讯等设施和学校、旅游区的地质灾害防治经费,由相关部门和责任单位负责。积极探索运用市场机制吸引社会资金参与,鼓励社会捐助,逐步形成多渠道、多元化资金投入地质灾害防治的新格局。
附件:1.上犹县地质灾害治理、预防、监测、预报责任人
一览表
2.上犹县县城规划区内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区域划分表
附件1
上犹县地质灾害治理、预防、监测、预报
责任人一览表
序号 | 责任单位 | 责任人姓名 | 职务 | 手机号码 | 责任范围 |
1 | 自然资源局 | 张 慧 | 局长 | 13576660899 | 县区域内 |
2 | 东山镇 | 毛爱军 | 镇长 | 15970847793 | 东山镇区域 |
3 | 营前镇 | 尹 津 | 镇长 | 13870770303 | 营前镇区域 |
4 | 社溪镇 | 凌 明 | 镇长 | 13879760894 | 社溪镇区域 |
5 | 陡水镇 | 彭恭毅 | 镇长 | 15807071923 | 陡水镇区域 |
6 | 黄埠镇 | 黄宗勋 | 镇长 | 13970731628 | 黄埠镇区域 |
7 | 寺下镇 | 张锦联 | 镇长 | 13979780488 | 寺下镇区域 |
8 | 梅水乡 | 方 翔 | 乡长 | 13879793638 | 梅水乡区域 |
9 | 油石乡 | 黄 鹏 | 乡长 | 13870770096 | 油石乡区域 |
10 | 安和乡 | 张 勇 | 乡长 | 13766370366 | 安和乡区域 |
11 | 紫阳乡 | 吴诗勋 | 乡长 | 13870731937 | 紫阳乡区域 |
12 | 双溪乡 | 蓝贤波 | 乡长 | 13517073666 | 双溪乡区域 |
13 | 水岩乡 | 聂隆沛 | 乡长 | 15970994014 | 水岩乡区域 |
14 | 平富乡 | 肖建敏 | 乡长 | 13879793826 | 平富乡区域 |
15 | 五指峰乡 | 廖荣华 | 乡长 | 15970992106 | 五指峰乡区域 |
16 | 社区管委会 | 钟祥华 | 主任 | 15979094340 | 县城区域 |
17 | 工业园区管委会 | 张绍著 | 主任 | 13803575768 | 工业园区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