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上犹县2020年蔬菜产业高质量
发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属、驻县各单位:
《上犹县2020年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0年4月26日
上犹县2020年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和赣州时重要讲话精神,加速我县现代农业发展进程,根据市委、市政府推动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部署和发展定位,坚持巩固与发展并重、质量与效益并举,着力推动全县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现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扩面、提质、补短板并举,以品种品质品牌为重点,以绿色发展为主题,进一步完善服务体系、唱响富硒品牌;以科技为导向,大力引进推广蔬菜新品种、新技术和新模式,提升产业科技水平,推动全县蔬菜产业由粗放种植向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转变,持续推进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扩大产业规模。坚持适度规模、经济适用原则,在全县14个乡(镇)新(扩)建相对集中连片50亩以上蔬菜基地面积3400亩,其中设施蔬菜基地2200亩以上,露地蔬菜基地1200亩以上,培育一批重点乡(镇)、专业村(组)。
(二)培育经营主体。鼓励和支持规模设施蔬菜种植,大力培育蔬菜产业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能手)等经营主体14家以上,其中每个乡(镇)至少1家。
(三)实现带农民富。通过鼓励和引导,充分发挥各类经营主体的示范带动作用,引导更多农户尤其是贫困户通过自主发展、反租倒包、订单生产、入股分红等方式直接或间接参与蔬菜产业生产。
三、工作重点
(一)建设规模基地
1.选址要求:各乡(镇)项目选址要遵循“地势平坦、交通便利、沙质土壤、排灌便利”的原则,单个基地要相对集中连片50亩以上。
2.时序要求:4月初完成蔬菜基地选址工作;4月底完成土地流转(设施基地土地流转必须10年以上)及土地平整工作;5月份落实经营主体并启动大棚建设;力争10月份开始投入生产经营。
3.建设标准:
(1)单体标准大棚
①主体规格:棚体高度不低于3m,肩高不低于1.8m,棚宽在8m以上。
②主要材质:拱管外径不小于25mm,壁厚不小于1.5mm;拱管间距不大于1.2m。棚顶及纵向两侧各一根外径不小于25mm、壁厚不小于1.5mm拉杆。棚头棚尾两侧各一根外径不小于25mm、壁厚不小于1.5mm斜交式拉杆。所有钢材需为全新热镀锌钢管,材料及焊接点必须做防锈处理。所有覆盖棚膜材料质量不低于国标GB/T10003-2008无滴10-15丝 PO膜、8-10丝EVA膜等蔬菜专用膜。
③配套设施:棚内开窗,并配备抗风钢丝绳。
④其他:验收过程中发现一年内都未覆盖棚膜、钢材生锈、大棚未明确编号的,均不予验收。
(2)双层双膜大棚
1.主体规格:棚体高度外棚不低于3.6m,肩高不低于1.8 m;内棚不低于2.6m,棚宽10m,棚架间距不超过1.5m。
2.主要材质:拱管外径外棚不小于32mm,壁厚不小于1.5mm。内棚不小于25mm,壁厚不小于1.2mm;拱管间距不大于1.2m。所有钢材需为全新热镀锌钢管,材料及焊接点必须做防锈处理,使用寿命10年。所有覆盖棚膜材料质量不低于国标GB/T10003-2008无滴棚膜,外棚厚度0.12mm以上,内棚厚度0.08mm以上,防紫外线、抗老化、防雾滴,使用寿命3—5年。
3.配套设施:大棚配备抗风钢丝绳,自动或手动卷帘。
④其他:验收过程中发现偷工减料、大棚未明确编号的,均不予验收。
(二)创新发展方式
1.建设方式:
(1)政府投资建设产业基地,企业承建承租,资产归村集体所有,获取年固定收益或比例分红。
(2)政府主导统一建设,再发包给经营主体或企业自主经营。
(3)以奖代补,由龙头企业、致富带头人等社会投资承建,对新(扩)相对集中连片设施蔬菜大棚的主体,坚持先建后补原则进行奖补。
2.发展模式:全面推广“企业(基地)+合作社+基本菜农”组织模式,推进适度规模大棚蔬菜生产。积极探索“六统一、三保障”模式,六统一:“统一棚型设计、统一施工标准、统一种植品种、统一播种育苗、统一生产管理、统一产品收购”;三保障:“保障市场风险、保障灾害风险、保障金融扶持”。
(三)强化科技支撑
1.建立高效基地:建成一个蔬菜高效种植示范基地和主推品种示范基地,筛选主导品种、测试优势茬口、集成技术规范,切实发挥技术、品种的引领导向作用。
2.推广实用技术:推广土壤改良、立体吊蔓、高温闷棚、膜下滴灌、生物防控、水肥一体化等实用技术;推广顶部竖式通风双膜连栋钢架大棚,单体双拱双膜钢架大棚;主攻春提早、秋延后茬口,种植高质高效蔬菜品种;推广早春、越夏、秋延、越冬蔬菜栽培技术,确保一年四季能够安全种植和全年供应蔬菜。
3.完善服务体系:推进政府购买服务,聘请蔬菜技术员开展指导服务;引导乡、村建立蔬菜服务站,开展技术承包、农村租赁等服务。通过课堂培训与基地实训相结合的方式,加强蔬菜生产技术培训和服务指导,年内组织蔬菜生产技术集中培训5期以上。县级层面聘请1名蔬菜种植专家指导全县蔬菜产业发展和技术指导。
4.加强运营管理:规模设施蔬菜基地应制定生产种植计划,有标牌标识,产品检测记录,建立生产档案;及时清理生产废弃物和残枝败叶,减少蔬菜生产面源污染。改造提升原有设施蔬菜基地,提高运营质量和效益。
(四)创建产品品牌
1.确保产品安全。强化蔬菜投入品监管力度,指导蔬菜基地全面建立生产和销售台账,坚决杜绝禁限类农药的使用和安全间隔期未满即采等行为。对农残超标的蔬菜生产经营主体,年内申报奖补时实行一票否决。同时,着力推进蔬菜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鼓励蔬菜主体积极申报“三品一标”。
2.注册地域商标。坚持品牌兴菜、绿色发展,应用“赣南蔬菜”品牌认定及评价标准,大力推进标准化生产。积极引导蔬菜基地建立质量追溯体系,着力扩大可追溯蔬菜产品的覆盖范围。发挥我县富硒土壤资源,建设一批富硒绿色蔬菜产业基地,打造“上犹富硒蔬菜”品牌。2020年至少打造一个300亩以上的富硒蔬菜基地和2个富硒蔬菜品牌。
(五)畅通市场渠道
1.引导规模蔬菜基地建设仓储预冷设施,强化分级包装等采后商品化处理,提高产品品相和市场竞争力。积极推进蔬菜加工业发展,重点突破辣椒精深加工行业,同时增强应对市场波动的能力。
2.鼓励现有运输、联运、快递企业拓展蔬菜服务项目,引导社会力量从事蔬菜配送、连锁经营、电子商务等业务,发展一批蔬菜购销经纪人队伍。在基地集中、专业村组发展一批田间市场,解决地头销售难题,切实提升流通效率。
3.扶持发展与基本菜农建立稳定产销协作关系的蔬菜流通型企业,培育流通性合作社等蔬菜营销主体。鼓励推进蔬菜生产经营企业在农产品交易中心、农贸市场设立蔬菜专营直销店。
4.加强与粤、港、澳“大湾区”等目标市场的交流合作,发展对口供应蔬菜基地,建立互利合作产销关系。引导企业、学校、酒店、社区居民与蔬菜生产基地、合作社、企业开展直供直销,实现生产与销售相对接。
四、扶持政策
1.扶持基地建设:对社会资本投资按要求建设的相对集中连片50亩及以上蔬菜钢架大棚的主体,按14000元/亩的标准(含市级补助),由县财政一次性进行奖补(按540平米折算1亩)。对50亩及以上露地蔬菜实施主体按600元/亩的标准,由县财政一次性进行奖补。对列为县级重点蔬菜产业基地的,按照“一事一议”程序进行扶持。
2.扶持基础设施:一方面县级整合节水灌溉、农田、水利项目等予以扶持,改善水电路渠和地力条件,提高设施蔬菜基地标准化水平。另一方面县级对社会投资项目按照2000元/亩标准补助,用于设施蔬菜基地土地平整、道路、水沟等基础设施建设扶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同时,要做好土地平整、道路、水渠、供水、电力及配套生产用房等设施建设。
3.扶持项目引进:由政府出资兴建的蔬菜基地按照项目有关规定进行项目管理,由项目所在地乡(镇)作为业主。县农业农村局统一负责进行设计、监理和技术指导。
4.扶持品牌创建:积极提升产品品质,创建产品品牌,打造“上犹富硒蔬菜品牌”。申报“三品一标”认证,对新获取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的,分别予以一次性1000元、3000元、3000元和5000元的补助。建成富硒绿色蔬菜产业基地的,按每亩100元给予补助,每个富硒基地奖补资金不超过5万元。对获得“上犹富硒蔬菜”品牌的,每个品牌奖励2万元。
5.扶持土地流转:县财政局给予各乡(镇)和农业农村局工作经费按流转耕地面积各50元/亩的标准,由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按程序申报拨付。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农业农村局、组织部、财政局、发改委、审计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及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上犹县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在县农业农村局,由县农业农村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是当地蔬菜产业发展的责任主体,乡(镇)长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强化工作调度,并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二)强化部门配合。建立完善“蔬菜基地建在哪里,配套设施及服务就跟到那里”的工作机制,由县农业农村局统一牵头推进,统一进行标准菜田、蔬菜大棚和配套设施的设计,统一进行监理监管,统一进行技术指导;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调配设施农用地,通信部门负责协调杆线迁移工作,气象部门负责建立蔬菜专项风险预警机制,各乡(镇)负责做好土地流转及矛盾纠纷调处工作。
(三)强化资金保障。县财政从扶贫资金中安排2400万元用于政府投资建设高标准设施蔬菜基地,再另外统筹安排足额资金,专项用于对政府投资项目、社会投资项目和露地蔬菜基地建设和奖补。县财政专项安排资金60万元,用于聘请蔬菜种植专家、技术培训、检测检验室建设、富硒品牌建设、土壤改良及良种良法试点推广等工作。
(四)强化招商引资。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以巩固脱贫成效工作为契机,广泛宣传蔬菜产业发展的各项扶持政策,引导农户尤其是贫困户、企业、外出创业人员、合作社等积极参与蔬菜产业发展,同时做好技术服务和扶持政策的申报工作;并围绕蔬菜产业发展,通过以商招商、专业队伍招商等形式,加强与上犹在外知名企业家和相关产业专业技术人才的对接,力争实现招商引资和招才引智“双赢”效果。
(五)强化管理考核。加强扶贫资金投入的绩效管理,充分发挥扶贫资金的引领撬动作用,促进蔬菜产业又好又快发展。加强蔬菜产业的资产管理和后续管理,确保资产清晰,后续管理到位。把蔬菜产业发展列入县农业农村工作重要考核项目,加大评分权重,实行信息月报制度,每月1日为信息报送日,各乡(镇)要按时报送每月建设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特色亮点工作等;乡(镇)要落实好属地责任,负责基本菜农的动员培育、地块落实和基本日常监管等工作;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乡(镇)和部门(单位)进行通报、约谈和督办。
附件:上犹县2020年新(扩)建规模蔬菜基地指导性任务分配表
附件
上犹县2020年新(扩)建规模蔬菜基地
指导性任务分配表
单位:亩
乡(镇) | 建设 面积 | 其中 | 大棚建设方式 | 备注 |
大棚 面积 | 露地 面积 | 扶贫 资金 | 社会 或国有企业投资 |
社溪镇 | 450 | 350 | 100 | 280 | 70 | |
东山镇 | 200 | 100 | 100 | | 100 | |
黄埠镇 | 250 | 150 | 100 | 50 | 100 | |
营前镇 | 160 | 60 | 100 | 60 | | |
寺下镇 | 250 | 150 | 100 | | 150 | |
油石乡 | 250 | 150 | 100 | 150 | | |
紫阳乡 | 200 | 100 | 100 | | 100 | |
水岩乡 | 250 | 150 | 100 | | 150 | |
平富乡 | 200 | 100 | 100 | 100 | | |
安和乡 | 180 | 80 | 100 | | 80 | |
梅水乡 | 100 | 50 | 50 | | 50 | |
双溪乡 | 110 | 60 | 50 | 60 | | |
陡水镇 | 50 | 0 | 50 | | | |
五指峰乡 | 50 | 0 | 50 | | | |
合计 | 2700 | 1500 | 1200 | 700 | 800 | |
上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