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根据《江西省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和《赣州市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为切实解决小区配套幼儿园应配建未配建、应移交未移交、应举办未举办等问题,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起草依据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 2.《江西省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3.《赣州市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三、主要内容 (一)整治目标。 (二)整治范围。 (三)工作任务和整治范围。 (四)建立组织机构保障。成立由县政府分管教育工作副县长任组长,县教科体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编办、县人社局、县公安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司法局、县税务局、县城投公司、县供电公司、各乡(镇)政府负责人为成员的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科体局,由县教科体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分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统筹协调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 四、解读机关:上犹县教育科技体育局 上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犹县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http://xxgk.shangyou.gov.cn/fgwj/qtygwj/201911/t20191101_458454.htm |